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条例》和《准则》是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作为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校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与学习党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和实的作风要求,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党校要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就要勇担“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扬严和实的作风,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党内法规,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党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阵地,要率先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绝不能将之视为“橡皮泥”“稻草人”,有丝毫越雷池、闯禁区的行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新修订的《准则》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作为干部教育者的党校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要带头贯彻落实好《准则》,身体力行,模范践行,严格自律正己,大胆履责正人,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引导整个社会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三是在作风建设上决不松劲,在小事小节上决不放任。作风建设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以驰而不息的精神抓作风、正作风,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新修订的《条例》提出的六大“负责清单”,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告诫全党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各级党组织要以务实的作风抓细抓小抓实,在破纪之初动辄则咎,而不是等到违法了再来处理。
把《准则》《条例》系统地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教学工作中,引导学员对两个党内法规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而对《准则》和《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的修订颁布是我们党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标志。党校作为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和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要将两个党内法规的宣讲列入主课程,改进教学方式,优化课程设置,通过专题讲座、学习交流、课题调研、党性锻
炼等形式,引导学员对两个党内法规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注重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着力在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促使广大学员常照镜子、正衣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始终拧紧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总开关”。
以研究建立健全党内法规长效机制为突破口,组建一支胜任“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教学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党校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的重要阵地,要以宣传研究《准则》《条例》为契机,加强党校“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阵地的自身建设,打造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积极倡导学员的好学、研学之风,教师的治学、导学之风,校领导的督学、管学之风,尤其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育人育己,培育与锻炼一支忠诚坚定、团结和谐、敬业勤勉、创新务实的教学队伍。广大教学科研人员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做好课题研究,突出研究重点,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俯下身子搞调研、静下心来想问题。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把理论研究与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在深刻理解把握《准则》和《条例》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把研究的成果体现到工作中,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广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